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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1:43 来源: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168号,电话:0566-3214800,邮箱:gcqrsj3214800@qq.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81条,其中社会保险领域及就业创业领域共计205条,聚焦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基层“两化”领域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我局基层“两化”领域公开226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制度,梳理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和规范进行受理回应。2024年,我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保障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对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规范政策文件格式,全面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精准化。同时,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自查,对长期未清理的无效信息进行清理,对照测评指标对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改,优化栏目布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运行维护网站各项栏目功能,查漏补缺完善网站信息内容,在市区两级数据资源局指导下精简栏目设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精准更精确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三审”制度,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有保障。组织专门人员参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开展的专题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确保按要求主动公开,对敏感信息不当公开、涉及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立即采取删除、隐藏、遮挡等补救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就业创业领域就业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

加强队伍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工作人员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及时公开、更新更高质量的人社业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