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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08:10 来源: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秋浦东路168号院内区人社局大楼,电话:0566-3214800,邮箱:gcqrsj3214800@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加强用权公开。2022年我局共计公开26项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按照规定依法公开本部门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人社部门权力配置情况。

2、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阐释稳就业等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民生社会热点问题,努力实现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的社会发展目标。

3.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人社部关于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牵头、机关各科室和各二级机构积极配合的组织体系。 6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19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16214次。

4、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公益、民生保障等领域,全方位、全流程公开专项活动情况,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07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17211次,实现人社重点领域信息工作常态化稳步推进。

5、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局机关各科室和各二级机构分别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信息员,对需要报送的信息及时准确报送至政务公开办公室。经办公室专人校对并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发布、推送至其他相关栏目或平台。层层把关,确保权威信息规范及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法定期限内规范受理,并以申请人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予以答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确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据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和上级人社部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与服务、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五个过程,共建25个栏目, 全年共计发布信息620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70017次。

(五)监督保障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牵头、机关各科室和各二级机构积极配合,建立扎实的组织体系,打好工作基础,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多次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对未及时公开或公开信息有误的信息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完整。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7329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

改进情况: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调度,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在各类目录内应公开的信息,对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和规范性提出明确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严格按照第三方专业人员详细讲解目录规范要求,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常态化开展自查整改,查缺补漏。围绕反馈问题,对标对表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内容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