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贵池区林业局 | 规范简称:区林业局 |
社会信用代码:1134180200328503xr | 办公地点:池州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界处政法服务区西北楼 |
联系电话:0566-3397566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和林木种苗花卉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 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湿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和标准,监督管理湿地、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监督管理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区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考核工作。承办区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区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和标准。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组织全区重大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等工作,指导林区相关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林场、苗圃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区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区林业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职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和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姓名:陈胜利
职位: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566-3219777
陈胜利,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曾任贵池区梅龙街道党工委书记,贵池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等。
姓名:罗蔚茵
职位: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6-3397576
罗蔚茵,女,汉族,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曾任青阳县卫生局纪检组长、副局长兼卫生监督所所长,贵池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等。
姓名:方开志
职位: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6-3397609
方开志,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党派人士,现任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副局长。
曾任贵池区林业局工会主席等。
姓名:朱希武
职位: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6-3397588
朱希武,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任贵池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等。
姓名:陈立志
职位: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党组成员
联系电话:0566-3397602
陈立志,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党组成员。
姓名:胡丛林
职位: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工会主席
联系电话:0566-3397571
胡丛林,男,汉族,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工会主席。
曾任贵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贵池区监察委员会)四级主任科员等。
机构名称: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 负责人:程小平、 刘晨辉 |
职位:主任、科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566(办公室) 0566-3397599(计划财务科) |
办公地点:池州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界处政法服务区西北楼三楼(四楼)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和文明创建等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编制林业年度计划;管理区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承担林业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造林绿化管理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长制工作科) | 负责人:王贵松 |
职位:科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570 |
办公地点:池州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界处政法服务区西北楼三楼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起草国土绿化重大政策,综合管理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监督管理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及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场(苗圃)、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城乡绿化、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组织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承担林业标准化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有关工作;承担林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察考核等具体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区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构名称: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 负责人:裴孝华、陈立志 |
职位:科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557(森林资源管理科)、0566-3397602(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
办公地点:池州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界处政法服务区西北楼四楼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承担全区森林、草原资源动态监测、统计和评价管理工作,拟订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利用及资源优化配置等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 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使用情况;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办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审核工作;指导全区木竹检查机构的业务和规范化建设。
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承担全区自然保护地的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修复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省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保护管理;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物进出口。承担国际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行政审批科 (林业改革发展科、政策法规科) | 负责人:裴孝华 |
职位:科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557 |
办公地点:池州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界处政法服务区西北楼四楼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承担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国家、省、市和区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的落实和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合法权益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提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林业行政审批、林业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林业灾害防治管理科 | 负责人:黄良汕 |
职位:科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587 |
办公地点:牧之路与碧山路交界处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苗圃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负责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导监督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机构名称:杏花村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沈文改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597 |
办公地点:牧之路与碧山路交界处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里山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马爱明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619 |
办公地点:贵池区站前区翠屏苑永仪路72-74号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涓桥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朱洪升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622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涓桥镇集镇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乌沙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桂池军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625 |
办公地点:贵池区秋江街道莲台村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牛头山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吴刚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610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318国道南侧中石油加油站与老交警队之间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殷汇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疏贵平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611 |
办公地点:贵池区殷汇镇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牌楼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黄海明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616 |
办公地点:贵池区牌楼镇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唐田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刘安运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612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236国道与046乡道交叉口西60米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梅村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杨新义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617 |
办公地点:贵池区梅村镇高坦居委会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棠溪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朱长虹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621 |
办公地点:贵池区棠溪镇双合村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职责: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梅街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何忠稳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620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潘桥社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马衙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何鹏程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568 |
办公地点:贵池区马衙街道办事处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墩上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汪家财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626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黄屯桥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梅龙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钟友明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627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观前社区观前大桥西北侧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来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镇街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 负责人:李庆东 |
职位:副主任 | 联系电话:0566-3397587 |
办公地点:牧之路与碧山路交界处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 为推动全区林业科技进步,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网络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以及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 编制全区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林业科技推广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区林业发展规划及项目开发计划;
(三) 总结我区林业生产的新经验和实用技术,并及时引进适合我区的科研成果、新技术、新品种、新项目,经过试验、示范,尽快地推广应用;
(四) 开展专业调查、规划设计、监测预报,掌握全区林业生产情况和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贡献率,帮助基层和林农解决林业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五) 培训乡(镇)、村林业技术人员,提高他们的林业技术水平和推广工作能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现场指导、现场咨询解答,为林农提供技术服务和传授实用技术,增强林农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
(六) 创办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培养林业科技示范户,宣传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传递和交流经验及科技信息,提高我区林业整体科技水平,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和增收,实现生态、经济的协调发展;
(七) 承担上级林业科技部门及林业教学、研究等部门在我区开展的一切林业科研、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八) 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 负责人:章立新 |
职位:站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576 |
办公地点:池州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界处政法服务区西北楼四楼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宣传贯彻《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区森林病虫害调查、测报、防治具体组织工作,分析基层测报数据,发布当地森林病虫害中、短期预报。
三、依法执行对全区林木种苗、木材、竹材等其它应施检疫森林植物及林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承担全区森林植物检疫处罚工作。
四、负责全区基层林业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五、指导全区种苗生产单位、种苗专业户建立无检疫对象种苗繁殖基地和圃地病虫害防治工件。
六、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下达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试验、示范工段,推广森防检疫科学技术和先进经验。
机构名称:林政稽查大队 | 负责人:万钧 |
职位:大队长 | 联系电话:0566-3397631 |
办公地点:池州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界处政法服务区西北楼一楼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1、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林业政策;
2、负责监督检查从事森林资源利用的各种活动;
3、负责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森林火灾等林业行政案件;
4、负责林木种子种苗执法;
5、负责监督检查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加工、利用、运输;
6、负责监督管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等工作;
7、负责查处破坏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行为;
8、接受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