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池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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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领导
  • 内设机构(二级机构)
单位全称: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池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规范简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资局)
社会信用代码:113418027430831346 办公地点:贵池区贵池区康庄大道与凤栖路交叉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5室
联系电话:0566-520090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单位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社会体制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拟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在煤炭、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审批、核准、审核前提出部门意见,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规划全区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综合管理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指导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国家、省推进中部地区崛起、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等有关工作。负责长三角区域合作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市区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镇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协调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的申报和监管工作。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区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落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和任务。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人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参与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草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分析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国家、省、市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规定的贯彻实施。协调制定全区价格调控目标及调控措施。拟订价格改革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省级、市级、区级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预警、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价格认定、价格认定复核以及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节能和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电力工业管理工作。依法主管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全区石油、天然气储备。

(十六)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评标评审专家申报初审、培训和考核评价。协调行业监督,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的管理。

(十)研究提出全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区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监测全区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协调建立市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区级储备粮的财务审计和监督。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和交流。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承担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区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重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快完善区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激励企业商业储备。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方案,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姓名:刘志松

职位:党组书记、主任

联系电话:0566-5200901

分工:
主持区发改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财务、人事、人才、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及军民融合发展等工作。
简历:

刘志松,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四级调研员)。

曾任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姓名:刘震

职位:党组成员、副主任

联系电话:0566-5200909

分工:
负责粮食安全、社会事业发展、旅游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民生工程、粮食和物资规划建设、粮食执法、军粮供给等工作。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安全仓储建设科。联系贵池国家粮食储备库、平天湖粮食购销公司、区军粮供应站、晶谷资产经营公司。
简历:

刘震,男,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曾任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张旭阳

职位:党组成员、副主任

联系电话:0566-5210299

分工:
负责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能源及电力管理、长江经济带、安全生产、综合经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及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管理、商品和房地产价格管理、价格监测、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认证等工作,分管能源局(交通运输科)、价格监测管理科(价格认定科)。联系区抽蓄办。
简历:

张旭阳,男,中共党员,1985年1月出生,现任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曾任贵池区棠溪镇党委副书记。

姓名:徐毅

职位:党组成员、副主任

联系电话:0566-5200906

分工: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民融合发展等工作。负责国民经济运行、财政金融、发展规划、地区经济、服务业发展、农村经济、以工代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园区经济发展、镇域经济发展等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科、人民防空建设科。
简历:

   徐毅,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曾任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姓名:严银发

职位: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联系电话:0566-3380182

分工:
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简历:

严银发,男, 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贵池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发改委综合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发改委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姓名:鲍然

职位: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分工: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机关效能:乡村振兴、扫黑除恶、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普法、信访、保密、财务、人事和人才等工作。分管机关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简历:
  鲍然,男,199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科长。
  曾任棠溪镇人民政府民政事务所所长、棠溪镇曹村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姓名:杜守志

职位:党组成员、区重点项目协调管理处主任

联系电话:0566 2038095

分工:
负责重点项⽬建设、投资计划、⼯业经济和⾼技业发展、央地合作、财政⾦融、境外投资、信⽤体系建设、营商环境、五⼤产业办、区海螺办、区廊道办等⼯作。
简历:

杜守志,男,198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贵池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区重点项目协调管理处主任。

机构名称:办公室 负责人:鲍然
职位: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566-5200908
办公地点:贵池区康庄大道与凤栖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财务管理、机关和委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普法及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文明创建、双拥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委属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拟订区级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机关法律事务工作。做好人才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科 负责人:王存凯
职位: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6-5200902
办公地点:贵池区康庄大道与凤栖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起草重要文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的建议;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负责宏观经济走势的预测、预警工作,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衔接平衡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全区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

研究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监测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编制重要商品储备计划,指导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协调、监督国家、省级和市级重要物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负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安排、管理。负责服务业发展引导项目的审核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衔接平衡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落实国家、省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承担落实国家、省中部地区崛起政策、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有关工作。负责长三角政府层面区域合作机制中重要会议、合作专题以及重要推进事项和重大改革与发展项目组织实施中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国际区域合作相关工作。

组织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承办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机构名称:固定资产投资科 负责人:张钊
职位:固定资产投资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6-5211870
办公地点:贵池区康庄大道与凤栖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编制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价计划实施;分析监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全区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审核限额以上及区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投资概算;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和申报区大中型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概算调整;汇总编制全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勘察设计单位全面质量管理以地方建设设计标准、设计收费、政策和指标的协调和审定;参与大中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区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综合管理区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性专项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管理,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城镇化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建议。

研究区内外资本动态,监测分析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按规定审核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区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审核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承担利用市外资金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汇总编制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申报社会事业项目,上报需上级部门审批的社会事业项目。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以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引导金。负责落实皖南国际旅游示范区有关工作。审核社会事业类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投资概算。

机构名称: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余正杰
职位: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6-5211870
办公地点:贵池区康庄大道与凤栖路交叉口、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发改委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参与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负责区政府和省市发改委授权、委托区发改委及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负责区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房地产项目除外)。提出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审批核发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负责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发改委窗口的运行管理。

机构名称:经济发展科 负责人:胡伟伟
职位:经济发展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6-5200906
办公地点:贵池区康庄大道与凤栖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三重一创”建设。按规定审核工业重大项目。负责工业发展“三高”(高成长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区“三重一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组织拟订创新创业、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区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经济技术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

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申报以工代赈资金和专项实物。指导全区以工代赈工作。监督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以及项目的实施。按分工提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建议。研究制定水库移民安置有关政策、编制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承担全区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落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

机构名称:能源局(交通运输科) 负责人:殷守成
职位:交通运输科科长 联系电话:0566-5210299
办公地点:贵池区康庄大道与凤栖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能源省能源局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全区能源发展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承担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能源发展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审核煤炭、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推进能源设备研发及相关科研项目,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发布能源预测预警信息。监测分析能源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承担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等工作。负责电力工业管理,承担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协调全区石油天然气供需平衡,推进天然气需求侧管理。依法主管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油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油气管道保护义务,保障油气管道安全运行。依法查处危害油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单位建设油气管道应急救援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开展油气管道保护法治宣传。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根据石油、天然气重要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重要储备收储、动用建议。

统筹公路、铁路、航空、水运、邮政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公路、铁路、水运港口、过江通道、综合枢纽、邮政等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参与提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协调推进重大交通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审核上报交通运输建设重大项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投资的年度计划。承担区推动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

机构名称:价格监测管理科(价格认定科) 负责人:吴智
职位:价格监测管理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6-5210299
办公地点:贵池区康庄大道与凤栖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和经营性服务收费政策、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负责制定、调整省委托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管理国家机关及公益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和收费报告、收费公示制度,组织实施治理乱收费工作。负责定价目录内省级、市级授权和区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价格核定。负责《服务价格登记证》的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定价目录内省级、市级授权和区级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调整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价格干预措施和省人民政府授权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对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控、指导。承担主要工业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管理工作,拟订相关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政策、调控措施。依法制定或调整区管公用事业、旅游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做好房地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廉租房、公有住房租金等标准的制定工作。承担区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加强价格宏观调控和管理通胀预期。

负责全区价格信息监测的组织、指导、协调的督促工作。负责对列入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承担国家、省和市下达的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办理本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认定事项,办理本区范围内的价格认定复核事项,对经营者、消费者、行业组织等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负责指导协调价格听证、集体审价工作。

机构名称: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负责人:鲍然
职位: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科长 联系电话:0566-5200908
办公地点:贵池区康庄大道与凤栖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研究提出全区粮食购销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拟订从事粮食活动的粮食经营者的具体条件。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资储备体系、规划、计划的建议,制定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和重要物资储备相关统计工作。

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区级储备粮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粮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机构名称:安全仓储建设科 负责人:金春雨
职位:安全仓储建设科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23904
办公地点:贵池区康庄大道与凤栖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区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市本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负责区级储备粮的库存管理和质量安全,负责区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机构名称:区重点项目协调管理处 负责人:杜守志
职位:区重点项目协调管理处主任 联系电话:0566--5200902
办公地点:贵池区康庄大道与凤栖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00
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征集、筛选、包装、编制、谋划等工作。

2、负责全区重点项目推进、调度和协调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全区重点项目的考核和稽查工作。
4、牵头做好全区重点项目的推介工作。
5、牵头做好区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

6、做好区委、区政府和区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