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贵池区司法局 | 规范简称:区司法局 |
社会信用代码:11341802003284758B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政法服务区 |
联系电话:0566-2023978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区司法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区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需要由区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加强党建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姓名:吴俊
职位: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局长
联系电话:0566-2034999
吴俊,男,汉族,籍贯安徽贵池,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曾任贵池区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姓名:管俊
职位: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区法律援助中心)科长(主任)
联系电话:0566-2040722
管俊,男,汉族,籍贯安徽贵池,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区法律援助中心)科长(主任)。
曾任区司法局科室负责人。
姓名:汪徐德
职位: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6-2031816
汪徐德,男,1989年7月出生,籍贯安徽贵池,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任贵池区司法局牌楼司法所所长。
姓名:唐琳
职位: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联系电话:0566-2037828
唐琳,女,汉族,1983年3月出生,籍贯安徽贵池,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曾任区政府工作部门科室负责人。
姓名:钱国正
职位:区司法局党组成员、社区矫正局局长
联系电话:0566-2040622
钱国正,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籍贯安徽贵池,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区司法局党组成员、社区矫正局局长。
曾任区司法局科室负责人。
机构名称:政治处 | 负责人:唐琳 |
职位:政治处主任 | 联系电话:0566-2037828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政治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机构名称:办公室 | 负责人:桂昌俊 |
职位:办公室主任 | 联系电话:0566-2023978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
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补助专款、基建投资和装备的使用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财务、保密、档案、接待、信访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普法依法治理科) | 负责人:陈瑜 |
职位:普法依法治理科科长 | 联系电话:0566-2044341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贯彻落实。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接受各地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机构名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负责人:钱芬芳 |
职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 联系电话:0566-2020116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机构名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负责人:江向东 |
职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 联系电话:0566-2040822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行政执法与复议监督科 | 负责人:陈瑜 |
职位:行政执法与复议监督科科长 | 联系电话:0566-2044341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机构名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 | 负责人:郭雅 |
职位: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副主任 | 联系电话:0566-2030907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机构名称:合法性审查科(行政应诉综合科) | 负责人:朱嘉玮 |
职位:合法性审查科副科长 | 联系电话:0566-2044341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承担区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需要由区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组织办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办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
机构名称:律师工作科 | 负责人:江向东 |
职位:律师工作科科长 | 联系电话:0566-2040822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特许律师执业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涉港澳台律师工作相关事务。指导律师行业加强党建工作。
机构名称:法律援助中心 | 负责人:管俊 |
职位:党组成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 联系电话:0566-2040722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机构名称: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 负责人:钱国正 |
职位:党组成员、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队长) | 联系电话:0566-2040622 |
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机构名称:池阳司法所 | 负责人:何宗发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2621965 |
办公地点:池阳街道办事处4楼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清风司法所 | 负责人:俞恒孝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3387568 |
办公地点:翠柏中路112号清风办事处大院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杏花村司法所 | 负责人:朱文斌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3217961 |
办公地点:杏花村街道办事处2楼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秋浦司法所 | 负责人:汪宏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3217021 |
办公地点:翠柏南路67号秋浦街道办事处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江口司法所 | 负责人:江竞帆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3219037 |
办公地点:池州市高新区康庄路88号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里山司法所 | 负责人:潘荣清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3214148 |
办公地点:里山街道里山村青莲组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马衙司法所 | 负责人:张昕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4711356 |
办公地点:马衙集镇马衙街道办事处院内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墩上司法所 | 负责人:郑梦蕾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4817848 |
办公地点:墩上集镇墩上街道办事处院内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秋江司法所 | 负责人:张义本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4221105 |
办公地点:贵池区秋江街道办事处政府大院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梅龙司法所 | 负责人:赵维维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4875148 |
办公地点:梅龙街道郭港社区胜利路39号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殷汇司法所 | 负责人:邱文忠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4317578 |
办公地点:殷汇镇政府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涓桥司法所 | 负责人:吴磊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3393092 |
办公地点:涓桥镇三友村涓桥镇人民政府大院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乌沙司法所 | 负责人:胡杨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4011138 |
办公地点:乌沙镇人民路1号乌沙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梅街司法所 | 负责人:方思远 |
职位:司法助理员 | 联系电话:0566-4511148 |
办公地点:梅街镇潘桥居委会潘桥村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棠溪司法所 | 负责人:包祥翔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4636001 |
办公地点:棠溪镇双合村庄村组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牌楼司法所 | 负责人:董如军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3390020 |
办公地点:牌楼镇牌楼街(原工商所院内)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梅村司法所 | 负责人:李朝旸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4473492 |
办公地点:梅村镇人民政府大院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牛头山司法所 | 负责人:江玮奇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4411003 |
办公地点:牛头山镇政府大院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唐田司法所 | 负责人:程祁枞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4452148 |
办公地点:贵池区唐田镇唐田居委会村东组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清溪司法所 | 负责人:朱文彬 |
职位:所长 | 联系电话:0566-3206148 |
办公地点:长江南路与太平路交叉口玫瑰园小区平天湖管委会清溪街道办事处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