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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09:47 来源:贵池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1201办公室,邮编:247000,电话:0566-3384956)。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今年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95条。其中涉农补贴52条、财政预决算25条、其他类信息18条。围绕农机发展工作主线,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补贴农机补贴资金实施进度相关信息。

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农机工作实际,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精准明确职责分工与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扎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及时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与时效性,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与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贵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结合农机工作特点,科学合理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内容,全面优化栏目公开设置,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纳入我中心年度重点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二是严格把控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及时性、规范性不足。二是个人信息保护细节管理需强化,基层去标识化处理规范性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报送时限与审核流程统一发布标准,规范格式、口径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发布。二是制定去标识化操作细则,明确敏感信息脱敏标准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法、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培训,重点讲解去标识化操作流程与风险防范要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