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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5:21 来源:贵池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池州市贵池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1201办公室,邮编:247000,电话:0566-3384956)。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2024年度,我中心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10条,其中“三公经费情况2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8条。2024年以来,我中心坚持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重点围绕涉农补贴、部门文件、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预决算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按要求对机构职能职责、公共服务清单、人事信息等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全年点击量达12920次,。

2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

做好历史、无效信息清理,规范栏目说明信息发布,做好整合优化,提高公信力;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及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严重表述错误、非法链接、泄露个人隐私等有害、非法类信息排查整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质量,结合农机化工作特点,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加强网站日常巡检,做好非法可疑外链、网站敏感词、网站错别字、栏目更新频率等方面的监测工作,杜绝空白栏目、涉敏信息、表述错误、超期未更新等问题。

5监督保障

一是提高工作能力。安排人员参加区数据资源局召开的培训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工作要求,高效率高水平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监督保障。持续加强政府网站负责栏目的保障和监管,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意识形态审查,坚决杜绝政治性差错。接受各类外部监督,及时进行整改和信息更新,保障群众获得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第三方测评评分标准少许变动,导致部分栏目信息发布标准与往年不同,因没有及时跟进,导致栏目测评扣分。

改进情况:一是紧盯整改、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积极按照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整改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并坚持举一反三,细化自查问题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并及时反馈整改清单,确保工作开展稳定有序。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平台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依据栏目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完整上传信息,完成平台信息日常录入与维护,确保日常维护更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