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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7:04 来源:贵池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池区东湖中路400号,电话:0566-2617906邮箱:1690580409@qq.com,邮编:247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贵池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制定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对照要求和时限,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起草多项文件,均通过网上公告和书面发函至相关部门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及时在网上公开。对本局及区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均进行解读,2022年,共发布本级政策解读5条,上级政策解读23条。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11条,访问点击量350次。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市场监管规则15个子栏目共发布47条信息,访问点击量16112次。公共监管目录设置12个子目录,共发布信息625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28780次。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通过区长信箱、部门信箱等渠道及时受理咨询反映。本年度共受理并答复区长信箱1件、部门信箱7件。发布主动回应信息18,互动回应9条。

(二)依申请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开通网站申请、现场申请和信件申请三个渠道,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件。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局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开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靠前主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区级层面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制定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坚持“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的建设,做精做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按要求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严格按照信息化建设集约化要求,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辅以贵池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信息,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行。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和科室职责。落实“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细化工作任务,逐步推进完成。并针对每个季度测评结果反馈的问题,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积极应对国办、省、市、区考核,整体考核情况良好。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4

行政强制

1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1

0

1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均衡,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因此导致收集信息较困难,内容平淡缺乏创新。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质量有待提高,存在走过程等形式主义问题,各信息提供部门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承担起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各相关部门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增加信息发布频率,严格审核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内容创新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