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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00:00 来源:贵池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ahg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池区东湖中路400号,电话:0566-2617906,邮编:24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贵池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制定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对照要求和时限,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照《贵池区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目录》《贵池区市场监管局公共服务清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本年度起草多项文件,均通过网上公告和书面发函至相关部门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及时在网上公开。对本局及区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均进行解读,2021年,共发布本级政策解读4条,上级政策解读6条。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12条,访问点击量588次。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市场监管规则15个子栏目,共发布75条信息。公共监管目录设置12个子目录,共发布信息672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38699次。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通过区长信箱、部门信箱等渠道及时受理咨询反映。本年度共受理并答复区长信箱2件、部门信箱2件。发布主动回应信息11,互动回应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开通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并公开。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靠前主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区级层面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制定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坚持“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加强考核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在行政权力运行栏目下设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及监督方式”“职责权限依据”等5个子栏目。做好与区政府网站“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内容的链接,设置区市场监管局权力配置专栏,完善部门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放管服”改革、食品药品、价格监管等领域,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落实“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细化工作任务,逐步推进完成。定期巡查完成情况,根据每季度第三方测评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1

行政强制

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收集困难,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集范围不足,内容较为平乏。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操作能力。二是完善机制,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