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0:55 来源: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南美花园环月楼3楼,电话:0566-2620161,邮箱:gcny0161@163; 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贵池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三农”工作和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农业农村发展全过程,坚持依法公开、便民高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本年度总体情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取得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扣农业农村发展、渔业监管、长江大保护、惠农政策落实、产业发展等核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64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7条、招标采购25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44议提案办理信息30条、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6条、其他类信息252条,全方位、多维度展现贵池区农业农村领域工作动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并按规定时间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要求,对信息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自查自纠,清理过期、失效信息,对第三方反馈问题,错敏字修改,及时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确保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贵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结合农村工作特点,科学合理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内容,全面优化栏目公开设置,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切实做好“三农”工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信息工作。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外公布政府信息、投诉举报电话。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过去一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质量尚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众参与度不高,决策征求意见较少;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相关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聚焦惠农补贴、种业振兴、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核心关切,细化公开目录,将农业项目审批、实施、验收结果,乡村建设推进情况等纳入重点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持续关注社会热点,聚焦群众的关注关切,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加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强培训,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信息保护、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培训,重点讲解去标识化操作流程与风险防范要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