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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09:10 来源:贵池区林业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林业局联系(地址:政法服务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界处,电话:0566-3397566,邮箱:gcqlyj@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构建结构优化升级、质量效益显著提高的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新体系,全方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围绕竹产业、生态环保、营造林、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林业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已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9条,占击量43724次。部门预决算17条、财政资金18条、行政权力运行41条、重点领域信息3条、主动回应7条、其他领域信息73条。公开了省级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提升补贴、省级森林公园保护与管理项目补助,贵池区松材线虫病防控“一县一策”方案。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结。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根据要求,我局对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及无无效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确保已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安全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多维度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平台线上线下多样化融合发展,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宣传林业重点领域信息的新动态,提高公开信息传播时效和公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

围绕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杜绝涉密信息、敏感内容外泄。对于测评反馈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充分发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力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信息。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部分信息的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存在字体格式未保持一致、文件标题与下载版文件名不一致。

2、政策解读栏目有待提升。

3、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情况:

1、加强政务信息规范性建设,认真梳理栏目内的信息,做到信息发布统一规范。

2.加大涉及林业政策的解读力度。构建“文字+图解+问答”多元化解读体系,确保政策解读有量的突破和质的提升。

3、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使公开的信息内容质量上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