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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林业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0:10 来源:贵池区林业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林业局联系(地址:政法服务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界处,邮编:247000,电话:3397566,传真:202253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林业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林长制先行区示范区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51条,点击量52834次。 内容主要是财政资金35条、行政权力运行46条、重点领域信息5条、 主动回应27条、 其他领域信息138条。积极构建结构优化升级、质量效益显著提高的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新体系,涉及林长制、生态建设规划、执行落实情况等。公开了省级营造林项目补贴、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补助,池州市贵池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结。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落实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实效性和可追溯性。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日常巡检和监测,重大活动期间落实值班读网制度,定时登陆查看运行状态,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林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拟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完成整改任务,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单一化,无法确切的为公众提供急需了解相关信息。二是栏目更新不及时、不到位针对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相关领域的学习仍需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围绕林业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推进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建立各科室之间的协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培养建设,强化政务公开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