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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统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6:19 来源:贵池区统计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政务新区西二楼,电话:0566—2042705,邮箱:3396532746@qq.com;邮编:247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统计局锚定统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目标,以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切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效能,全面提升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紧扣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结合统计职能定位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系统性优化调整,聚焦统计核心业务和社会公众关切,围绕宏观经济运行态势、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等关键内容,依法依规公开统计公报、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等权威信息;同步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统计执法检查结果等法定公开事项,全方位展现统计工作履职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5年,区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多层级审核把关,坚决杜绝错漏信息和涉密信息发布。同时,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梳理排查,对已失效的历史统计数据、废止的政策文件、过期的工作通知等进行分类清理,切实维护政府信息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夯实平台基础、提升服务质效为导向,健全完善部门网站,优化目录设置架构,规范公开目录内容分类,让各类信息归类清晰、查阅便捷。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提速机制,明确各科室信息发布责任清单与时限要求,加快信息更新频次,切实加大公开力度,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统计热点问题主动回应。

(五)监督保障。

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重点围绕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发布流程的规范性、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开展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两方面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回应栏目信息发布数量偏少;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公开时效性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持续深化整改提升,一方面定期梳理高频咨询问题,结合统计数据发布同步更新回应内容,丰富主动回应栏目的信息储备;另一方面完善工作动态报送机制,将工作部署、培训交流等情况及时整理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