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结合2020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政务新区西二楼,联系方式:0566—2042705,邮政编码:247000,邮箱:945243776@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贵池区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任务分工》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了《贵池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分工》,明确政务公开具体任务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根据《贵池区统计局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贵政办〔2010〕48号)文件,向社会全面公开贵池区统计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单位领导、内设机构及其承办服务事项等。2020年,我局权力责任未发生变化,故本年度贵池区统计局权责清单目录未进行调整。并通过网络平台向全社会及时发布了《池州市贵池区统计局公共服务清单(2020年本)》,全面梳理区统计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2.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明确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以本机关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及时进行解读。2020年度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对于我区重点工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我局主要负责人、总统计师分别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从普查目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到12月底,解读政策2项。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统计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指南等信息。提供统计数据咨询服务6起,均在网上办理。
4.围绕重点领域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
将重点领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目录设置三个子目录,2020年共发布信息15条,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一份,全区经济运行形势分析6条。月度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快报6条。经济运行情况分析3条,每季度一条。
6.围绕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通过部门信箱等渠道及时受理咨询反映,截至目前,共接收部门信箱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统计局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网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区统计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多举措确保信息安全。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成了贵池区统计局的权力配置专栏建设工作。2020年12月,参加权力配置专栏业务培训,及时按要求设置区统计局权力配置专栏,填写部门相关信息,权力清单地址、服务清单地址、办事指南地址、政策文件地址、政策解读地址,部门介绍、单位领导、内设机构(二级机构),对应区统计局目录进行对应链接。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等领域,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等领域,推进政务信息的公开。三是强化保障措施。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四是开展专项行动。印发《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逐项明确具体要求、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五是积极开展宣传。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及时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局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采编信息敏感度还不够敏锐;二是政务信息的质量还不够精细;三是宣传统计行风、统计形象的信息还不够形象、生动、具体。
(二)改进情况:贵池区统计局将针对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和信息公开量,完善工作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渠道,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群众的满意度,完善制度建设和配套措施,不断提高统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池州市贵池区统计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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