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贵池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6:22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贵池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通港大道与梅林路交叉口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联系方式:0566—2099353,邮政编码:247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从安全生产和减灾救灾实际工作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77条,内容主要是“两化”领域147条、回应关切33条、行政权力运行36条,其他领域信息61条。持续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公开能力,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扎实开展应急管理重点领域专项提升行动,完成重点公开事项目录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结。全年行政复议0条,行政诉讼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整理和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过程中,全面清理原有栏目存在的无效无关、不规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及时公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信息。定期对各栏目进行维护优化,清理无效信息,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便于广大群众获取应急相关信息,增强社会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一名分管领导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根据职责积极配合。三是强化监督整改。加强学习,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对测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内容公开不及时。部分内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存在信息滞后的情况,如灾害预警信息、应急处置进展等。

二是监督机制不完善:被动接受上级检测、第三方测评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难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改进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信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缩短审批程序,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发布。同时,建立信息更新提醒和督促机制,对重要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如灾害预警信息、应急处置进展等,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应急管理信息。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根据监督和评估结果,不断调整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费用的统一表述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