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新区康庄大道99号, 邮编:247100,电话:0566-2099359,传真:2099353)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扎实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6 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70 号)以及《贵池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贵政公办〔2020〕7号)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做到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积极按要求编写我局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全面展现我局机构权力配置情况。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每月公开我局2020年度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政务公开平台中明确设置意见征集、意见反馈项,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及时梳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开展“立改废”工作,到2020年底我局仍有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共有4条;对公开的文件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以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固化解读工作流程,在政策解决过程中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2020年我局就《贵池区“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池州市贵池区“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规则》、《池州市贵池区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解读。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针对由业务科室分别受理行政审批初审材料改为由政务服务大厅代理窗口集中统一受理,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为企业办理证照提供规范化、高效化、优质化、便民化的服务。为严格执行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我局所有审批事项清单及办理流程均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皖事通平台上查询,并且公开内容随着政策调整定期更新。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印发了《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时限开展执法活动,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行政执法依据、方案、人员、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及时公示,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开通了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投诉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2020年区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平台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共345项,其他权力事项共96项,全程网办率达100%
4、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的政策文件,根据区政府办要求,积极搭建我局“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专门指派一人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底已安要求完善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公开标准目录,并新增了社会救助和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全年共发布信息283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21134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分别在办公地点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三是多举措确保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做好入侵防护、漏洞扫描、数据库审计等技术防范;针对第三方监测结果,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并以史为鉴。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对我局政府信息网站栏目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两化”要求进行重新设置,将安全生产、救灾两个栏目重新整合归类,新增社会救助、重大建设项目栏目,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公开网网站功能。二是结合新条例以及《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相关要求,逐项梳理并完善了我局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标准,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
三是在认真做好日常信息公开、更新和管理的同时,将群众密切关注的领域作为公开的重点,有计划、分步骤的逐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分管领导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针对第三方监测结果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在政务公开专题会议上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 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34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0 | 9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3 | 0 | 5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9.75万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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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频次和深度不够,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偏少;二是公开方式比较单调,主要以文字形式公开,缺乏用图表等其他公开方式;三是公工作中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整改的少,被动接受上级检查整改的多。
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质量;二是进一步增加政策解读频次和深度;三是不断丰富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统计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