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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6:41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池区通港路与梅林路交叉口新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电话:0566-2099353,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贵池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主动加强公开,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202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5条。全年无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2022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和《2022年贵池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动对外公开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内相关部门文件,社会救助、财政预决算、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构设置和机构领导、财政资金、应急管理、行政权力、监督保障及人事信息等政务信息累计394条,重点领域信息101条。通过主动公开,宣传了我单位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单位的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条,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特点,严抓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本系统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实际,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工作动态,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及时更新和发布。

 (五)监督保障。局党委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常抓常议。确定各科室联络员,按要求报送政府公开信息有关材料。积极参加省、市、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做好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每次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都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按照规范化要求发布各类信息。

   持续抓好条例学习宣传。严格落实政府公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抓好考核评议。对交办问题及时整改。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零距离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新政策新要求理解不够深入,业务水平还不够高;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信息公开滞后,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内容缺乏全面性,平时公开安全生产领域的内容较多。

   2023年,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改进。一是提高工作认识。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处理能力。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细。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深入挖掘政府信息资源,进一步丰富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