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25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北路319号,邮编:247000,电话:0566-209729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务公开目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把控信息公开质量。2024年,贵池区城市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建议提案办理和行政权力运行等各类信息20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贵池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依申请公开平台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按照《贵池区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了《贵池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二是规范公开,提升质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城管工作信息和办事公开信息,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优化调整信息分类体系,并对违法建设、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和户外广告等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利益的城管类信息加大更新频次,同时要求相关科室将政务公开工作“抓标准、提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安全。二是强化监督,根据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清单,持续开展整改提升工作,抓紧抓实政务公开日常监督管理,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分工。根据贵池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对决策、管理和服务、政策解读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和责任划分,明确局政务公开任务分工,确保信息及时高效发布。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是部分栏目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公开率不高,如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和指导;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能力,特别是有关政策解读等亟需通过培训提升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