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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08:27 来源: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路1号,电话:0566—2568200,邮编:247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56条。其中,主要内容交通运输76条,财政预决算8条,政策法规6条,建议提案办理17条,财政资金11条,行政执法167条,招标采购24条。

锚定政务公开工作朝着及时准确、透明高效、公正便民的目标,我局着重做好如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基础信息公开。主动做好财政预决算、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等基础信息公开,及时调整机构领导等栏目。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交通运输和四好农村路相关信息;优化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时限,以每日或每周为公开单位。

三是优化调整政务公开栏目。根据上级要求,整体梳理政务公开栏目,对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新闻发布等栏目进行调整、合并,及时动态更新相关信息,做好常规目录公开维护。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依法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关,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对重要信息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等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是做好相关栏目常态化维护。根据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调整公开目录,整改错敏词,及时清理失效信息和多余说明,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交通运输信息发布频次,细化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时间,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内容质量和精细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公开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通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认真听取培训内容与要求,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根据测评问题清单,对标对表,认真整改,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方面结果良好,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未能及时向社会公开,影响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二是信息内容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缺少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信息内容标准化、精细化有待提高;三是主动回应关切不足,未能抓住群众需求的痛点和重点。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发布管理,进一步做好单位内部信息共享和交流,以严的标准推进信息报送时效性。二是补齐信息内容短板,全面梳理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各领域的公开内容和要求,对标先进地区和单位信息公开,组织相关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三是加大主动回应力度,建立更加有效的信息收集机制,通过定期的民意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主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回应公众关切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