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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09:59 来源: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路1号,电话:0566—2568200,邮编:24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池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秉承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持续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局紧紧围绕国家及省、市、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等通知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推进各类政务信息公开2023年贵池区交通运输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94其中,交通运输信息5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城乡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政策法规信息13条,发布重点工作任务、道路安全隐患攻坚行动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19条,议提案办理信息13条,行政执法信息49条,双随机、一公开和网上政务服务信息11条,招标采购信息53。我局积极回应“民意民声”,及时发布四好农村路建设和维护、农村客运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并按规定时间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经梳理,2023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无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严格的内容和形式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定期更新局网站模块专栏,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侧重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政策解读等栏目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持续朝着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水平而不懈努力。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更新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专人管理维护网站,针对测评中发现的错敏字、暗链错链等问题,立即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全面监测检查,保障平台日常运营和运维稳定和安全;按照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要求,强化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把政务公开纳入部门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贵池区交通运输局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围绕信息报送存在滞后性和职责模糊性、政策解读的方式和解读效果还需改进和提升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充分“下放”政务公开自主权,细化任务分解层层落实到人。加大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自主运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信息报送工作效率和水平,打破政务公开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更新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明确公开主体, 进一步明细权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学习、借鉴优秀政策解读典型案例。根据“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把政策解读工作贯穿政策起草、发布、实施全过程,从政策制定背景、主要措施、重大突破创新、具体落实主体和方式等方面,采用图文图表、音视频、动漫等新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扩大政策影响,努力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