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池阳路1号,邮编:247000,电话:0566-2568200,传真:25682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贵池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贵池区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任务分工》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了《贵池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分工》,明确政务公开具体任务和工作职责,在贵池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的指导下,完善政府网站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责任,及时更新并发布贵池区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编写我局机构职能目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我局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明确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以本机关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并及时进行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原则。重点对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进行深入解读。2020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5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1条,本级政策解读4条,其中负责人解读2条、其他解读2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163次。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一是行政许可进政务中心,实行“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实现网上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二是为实行“减证便民”创优营商环境,我局取消总重量4500kg小型货车的营运证和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三是维修企业许可由许可制调整为备案制;四是车辆综检、安检合一,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加强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公开发布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行政执法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等信息共7条。
5.围绕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通过部门信箱及时受理咨询反映,截至目前,共按规受理答复部门信箱14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回应类信息2条,互动回应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全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制定公开工作制度。
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为了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审查、发布协调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通过征集相关单位和科室意见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审核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等,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狠抓信息报送。要求各单位、各科室主动及时报送信息,于信息产生后15个工作日内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收到信息后,及时进行汇总并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开发布。
四是以监督促规范。分管领导每季度调度政务公开工作至少一次,局办公室及时梳理本单位已公开信息的数量、范围、公开单位和科室,对未按月或按季度公开的单位和科室及时催报信息,全力提高贵池区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对因信息报送工作不及时导致政务公开工作被区级及区级以上部门扣分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行政执法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积极参加权力配置专栏业务培训,及时按要求设置区交通运输局权力配置专栏,填写部门相关信息,权力清单地址、服务清单地址、办事指南地址、政策文件地址、政策解读地址,部门介绍、单位领导、内设机构(二级机构),对应区交通运输局目录进行对应链接。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全面统筹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抓紧学习,促进提高。组织机关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修订),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等领域,推进交通运输信息的公开。
四是强化保障措施。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强化考核激励,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作为本单位评优推先的重要依据。
五是开展专项行动。印发《区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逐项明确具体要求、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定期巡查完成情况,并将区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任务整改结果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0 | 5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0 | 0 | 14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2.58万元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缺乏专职人员,人员配备跟不上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开方式单一化,政策解读公开以文字为主,图片、视频形式公开较少;部分公开内容不规范,部门栏目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整改的少,被动接受上级检查整改的多。
(一)改进情况
新修订《条例》颁布后,我局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会: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政府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努力拓宽解读形式,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解读,力求简洁易懂;加强对各部门、各科室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公开内容的范围、标准、程序和重点,着力提高信息报送人员对信息的采集、编辑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