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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5:45 来源:贵池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翠柏中路142号九华农商行5楼贵池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566-2028787,邮箱:czsgcqybj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贵池区医疗保障局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流程,保证了我区参保人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贵池区医保局围绕医保部门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医保领域热点话题发布主动回应信息36条,2024年度重点领域“医保监管”栏目发布信息8条,全年共发布信息135 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21445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信息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二优化公开内容:定期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议,总结工作并部署下一步任务,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梳理和整合,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加强培训宣传: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我局严格按照目录规范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补充、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做好相关栏目信息发布、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及时整改反馈: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三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缺乏动态更新机制;二是发布信息中存在错敏字词、暗(错)链等不足

改进情况: 一要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梳理和更新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经审核通过方可予以公开,多举措确保信息安全规范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