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贵池区水利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贵池区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0:06 来源:贵池区水利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中路280号,邮编:247100电话:0566-2041709,邮箱:gcqs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39条,其中包括水利领域信息121条,重点栏目信息18条。重点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发布,从项目招投标、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我局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9条,“三公”经费情况8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范畴,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同时相关业务科室明确一位信息员负责收集和整理政府信息,由政务公开经办人员统一发布与维护,形成了“机构、人员、职责、维护”良性运行机制,保证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注重加强对目录的维护、信息的分类、信息发布的质量、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确保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水利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评优评先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水利发展考核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24年,对外发布信息后未收到群众有关意见和建议,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0.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存在短板、政策解读数量与质量有待提高等。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紧紧围绕水利发展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明确政务公开三级责任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调度,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稳步前行;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办公室与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的沟通交流,及时共享需公开的信息,既要确保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民生类信息及时准确更新,也要加大重大决策预公开、回应关切、政策解读等信息的发布力度,让政务公开深入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