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结合2020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中路280号,联系方式:0566—2022107,邮政编码:247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贵池区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任务分工》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了《贵池区水利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分工》,明确政务公开具体任务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贵池区水利局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贵池区水利局权责清单目录》、《贵池区水利局公共服务清单》等,全面梳理区水利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并发布区水利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单位领导、权力清单、服务清单、办事指南、内设机构及其承办服务事项等。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构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年度印发的《池州市贵池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创建美丽幸福河湖实施方案》文件,征求意见稿起草后,通过网上公告和书面发函至相关部门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将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在网上公开。
2、聚焦“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开设“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及时公开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本年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 份,文件起草过程中在网站进行民意征集,印发后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政策解读。
3、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全年随机抽查4次,对水事案件行政处罚76次。做好办事指南更新维护,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认真做好窗口解释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全年审批行政许可5件。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雨情汛情的准确信息,让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了解到真实汛情动态。全面加强雨情水情监测,及时通过QQ群、短信发布水情、雨情、山洪灾害预警等各类信息2.8万条次。向社会公开区水利局汛期值班室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在位责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认真接听细致解答,对于涉及汛情险情的,记录存档,并按照处置程序第一时间报告处置。累计出动抢险人员6.45万人次,抢筑子埂12.5公里,及时处理各类险情200余处。
5.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围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重点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脱贫攻坚政策文件、项目实施等落实情况信息。2020年,我局共发布各类脱贫攻坚信息34条。二是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公开。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开展河湖环境问题“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大排查大整治,抓好河湖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进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共发布河湖长相关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局办公室配专人,负责编辑审核,各科室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水利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重点报道我区有特色的、有成效的水利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池州市贵池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贵政办〔2019〕69号)和《关于设置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建设区级统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通知》(贵府法领办〔2020〕2号),区水利局按照要求开设“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分别设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职责权限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子项目。完成“两化”标准目录的设置,按要求开设“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扶贫领域”四个主栏目。并按要求设置权力配置公开专栏,调整及补充“部门介绍”、“单位领导”、“内设机构(二级机构)”等相关信息,并进行链接,及时调整、完善目录体系。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全面统筹推进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放管服”改革、重大建设项目、扶贫领域等领,推进水利建设信息的公开。三是强化保障措施。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强化考核激励,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作为本单位评优推先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0 | 2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7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3 | 0 | 76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80 | 8.92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还不够灵活,在文件公开的基础上,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仍以政府公开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利用新媒体进行公开比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培训,严格监督检查,及时整改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大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力度。以政府中心工作和水利改革等为重点,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的渠道方法。在网站公开基础上向“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倾斜;在文件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图解、短视频等形式,让公开的内容更加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