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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供销社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6:13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贵池区供销社联系(地址:贵池区政法服务区食堂三楼,邮编:gcqgxs@126.com,电话:0566-3219662,传真:0566-321966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社认真贯彻落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内容,稳步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社围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供销系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全年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2条,及时在相关栏目公开机关职能、领导简介、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及政策解读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日常督导,定期开展日常巡检并及时整改。二是根据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大政务公开对为农服务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的推送力度。三是完善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主动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机制。细化各科室任务,压实政务公开责任,将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个科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二是强化人员保障。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开展社内政务公开培训,及时传达贯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门户网站公开制度,全面落实信息审核“三审三校”程序,确保信息内容从编辑到发布的各个流程符合程序、符合规定。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网站公开信息筛查中发现,个别信息中存在用词不准确问题。我社发现后立即对门户网站开展信息筛查,及时整改发现问题,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2026年,我社将严格落实“三校三审”审查流程,重点加强涉密信息排查、个人隐私保护和错敏词监测,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准确、无差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