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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杏花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杏花村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万成路与香溪路交叉处 香格里拉A区17号楼,电话:0566-3217500,邮箱:xhc3217500@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以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着力点,聚焦重点工作,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抓实抓好安全生产、财政资金、社会救助等信息的主动公开。2025年结合工作实际发布信息622条。根据群众热切关注的内容,发布社会救助、卫生健康等领域信息136条,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按期公布财政预决算信息和惠民惠农资金,发布相关信息27条;聚焦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紧密围绕池州本地动态,转发回应关切类信息51条,全年政府网站累计点击量132190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层层审查把关,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主体责任,严格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实时更新及错敏信息的日常检查纠错,确保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内容准确。同时加强无效信息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街道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和维护工作,定期对网站内容、栏目链接进行自查,确保网站内容、链接的安全可靠。同时加强对社区居务公示栏的维护与监督,确保纸质公开材料能够及时张贴,让民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到最新的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坚持以制度为保障,按照“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信息公开自我防护能力。加强工作监督,指定专人负责,针对上级检查及日常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25年,我街道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街道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一是街道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顺畅,信息共享的效率低;二是部分栏目信息发布存在不及时,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二是结合街道工作重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和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