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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09:55 来源: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结合2024年杏花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杏花村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万成路与香溪路交叉处 香格里拉A区17号楼,电话:0566-3217500,邮箱:xhc3217500@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杏花村街道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本着利民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府服务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一)主动公开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杏花村街道认真落实《条例》和政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4年我街道共发布信息513条。其中,发布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25条,安全生产、就业创业50条,社会救助50条,回应关切42条,并及时更新杏花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街道收到依申请公开2条,均在法定期限内以申请人指定的方式予以答复。行政复议数量0条,行政诉讼数量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要求,我街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发布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信息发布制度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平时不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开展自查,排查内容包括错敏字、错链暗链、个人信息等表述规范性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2024年,我街道未发生个人隐私泄露信息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两化”目录,定期收集整理工作数据,常态化做好网站公开目录信息发布。定期维护平台信息发布、信息核查等日常网站维护工作。

指导池口社区建设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线下查阅点”,基层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做好线下便民服务保障。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员变动及分工调整情况,及时督促街道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传帮带”,确保政府信息的编辑、检查、审核、发布落到实处。日常工作中以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政务公开阶段性自查,落实落细问题整改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考核,及时征集群众评议意见,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步开展。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二是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工作制度筑牢制度保障。

   (二)改进情况:一、细化公开内容。围绕环保、民生等街道重点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准确、全面、有效公开,推进群众热切关注的民生领域、政务服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二、优化公开渠道。落实街道信息公开机构的相关配套制度,遵循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严格履行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