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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09:39 来源: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杏花村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万成路与香溪路交叉处 香格里拉A区17号楼,电话:0566-3217500,邮箱:xhc3217500@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杏花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认真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公开,优化解读服务,提升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紧盯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更新发布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财政专项资金等重点、难点、热点事项。2023年共通过贵池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稿526条,其中财政专项资金信息32条,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信息163条,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热点2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杏花村街道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街道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党政办为具体负责部门。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明确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前审核审查制度,要求政务信息审核发布人员严格遵守网上信息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每条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杜绝因信息发布导致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相关栏目进行了调整增加,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了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了政府信息日常管理。2023年,我街道主动公开目录共发布216条有效信息。

(五)、监督保障。

针对市、区定时反馈的第三方评估问题清单,对标整改,并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及时调整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建立综合办公室负总责,站所各司其职、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抓细抓实上级任务要求。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考核,及时征集群众评议意见,落实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步开展。2023年我街道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我街道将着力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强化政务公开内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抓好信息质量,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督促各部门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做到公布及时、信息有效。

二是完善公开平台,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公开力度,明确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做好公开解读工作。

三是创新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应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形成政府信息的长效公开,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