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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4:36 来源: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结合2024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梅龙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胜利路29号,邮编:247100,电话:0566-4875001,传真:0566-22482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50,全面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信息80条,全面做好决策公开、政策文件解读、行政权力落实等方面信息公开,聚焦食品药品监管、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基层“两化”领域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深做实,2024年我街道“两化”领域公开487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梅龙街道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制度,梳理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和规范进行受理回应,不断提高办理效率。2024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决贯彻执行信息发布“三审”机制,对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审查个人隐私等涉密事项,按要求做好公开资料的收集、归档,严格规范政策文件格式,并定期开展信息清理工作,全面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精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查阅点的管理,利用政务公开查阅点与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化的优势,依托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提供办事服务指南、办事咨询、在线办理等服务,切实发挥好查阅点作为政务公开“窗口”的作用。二是持续推进16个村(居)村务公开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形式,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文件制发过程的全流程管理。

(五)监督保障

梅龙街道高度重视监督保障机制及质效。一是加强工作考核,2024年召开工作推进及业务培训会共计4次,并将政务公开纳入村(居)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二是重视社会评议,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网上投诉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用群众监督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提高。三是强化人员培训,通过第三方测评,提升政务信息管理水平和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4年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各部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有待加强。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栏目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居民的重要途径。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加强与机关各部门的交流合作,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及时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栏目部分信息。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各部门及时、准确上报“两化”领域的公开信息,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提速信息更新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