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梅龙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邮编:247100,电话:0566-4875001,传真:0566-48750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梅龙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梅龙街道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本级政府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权力运行结果、人口与计生、网上政务服务、精准脱贫、教育信息、基本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监督检查、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生态环境、美丽乡村、土地利用、农村危房改造、公共资源交易、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44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63项三级目录, 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80余条。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18条,其中机构简介4条、领导简介14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21条,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条、年度工作计划2条、年度工作总结15条、区域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1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本年度按期公开工作通报信息1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21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美丽乡村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简介、项目批复、项目招投标及项目施工进度等信息8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医疗卫生领域情况公开情况。
加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公开辖区医疗服务落实情况信息1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加大公共卫生应急公开力度,公开《梅龙街道抗旱救灾工作方案》等应急预案信息5条;发布突发事件发生及处置信息20条;发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及趋势预测信息3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本年度公开生态环境及美丽乡村信息20条;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本年度公开促进安全生产举措类信息3条;强化食品药品及质量监督,本年度公开监督通报类信息7条。
9.《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10.《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一是落实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公开扶贫资经管理和使用信息3条。二是落实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公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救祖、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福利补贴等信息55条。三是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其他救助等信息16条。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 “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本年度共发布本级解读材料14件,其中图片解读3件、文字解读1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梅龙街道办事处分别在办公楼和为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9年,梅龙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并公开。
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梅龙街道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医疗救助、社会保障、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与各村(社区)信息员合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公开每月重点工作及牵头责任人,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例。积极参加市区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上级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1 | 33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2 | -2 | 85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65.2347万元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1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 | | | | | | | | | | | | | |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量不够多;二是时效不够迅速;三是政务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善。
(二)改进情况:新修订《条例》颁布后,街道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题学习会,会上增加发布员,明确发布员责任,思想认识有了一定提高。下步将继续加强对街道各发布员的业务培训,加大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