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贵池区住建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23 来源: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智慧贵池综合楼6楼(贵池区通港路和梅林路交叉口)),电话:0566-2023918,邮编:247000,传真:20239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认真梳理职能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4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421条,类别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机构领导、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政策解读、总结计划、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申请、建议提案办理、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竣工等。保障性住房领域公开了贵池区2024年度公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规范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健全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据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和上级住建部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与服务、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五个过程,共建26个栏目,全年共计发布信息421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71624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机制。细化各科室任务,压实政务公开责任,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科室、二级机构,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二是强化人员保障。组织参加市区政务公开培训,开展局内政务公开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门户网站公开制度,全面落实信息审核“三审”程序,确保信息内容从编辑到发布的各个流程符合程序、符合规定。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存在个别政策文件发布不规范、解读不全面等情况。二是主动回应不够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程度不够,信息更新频率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围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细化政务公开责任,积极对接各科室,加强栏目更新频率,加大信息透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群众了解住房建设信息提供重要窗口。二是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栏目发布形式与信息内容。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严格按照第三方专业人员详细讲解目录规范要求,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