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住建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gc.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池区康庄大道99号6178室),邮编:247000,电话:0566-2023918,传真:2023918)。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的数量: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351条。其中住建动态、民生公益等217条。
(2)主动公开的类别情况: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职能、业务工作、民生公益等各类信息。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每月1次,内容是政策及计划、资金分配、改造结果汇总情况。
(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共收到主办的建议、提案15件。主要涉及小区物业、社区建设等方面。全部提案办理均达到“三个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已全部上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以及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首先从强化领导入手,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同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科室,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公开平台建设
定期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上级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完善网站功能,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及时充实和更新信息发布内容,凡是不涉密的文件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局网站栏目,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及时调整专题栏目和内容。
(七)监督保障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坚持以标准为依据、以资源共享为目的,整合政府内部信息资源,建设政府内容信息公开体系。同时使用多渠道监督与其并行,对内相关分管领导履行职责,所有发布公开的内容均通过领导审核再进行对外公布,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53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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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积极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整改的少,被动接受上级检查整改的多。
(二)改进情况
新修订《条例》颁布后,我局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题学习会,将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主体责任,思想认识有了一定提高。下步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的频次,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信息报送机制,每周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加强信息审核,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强化督查调度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贵池区住建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