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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5:17 来源:贵池区司法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电话:0566-2023978,邮箱:gcqsfj@126.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及时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5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21条。特别是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共更新信息7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其中,因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等原因无法提供的1件,已依法依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完善信息发布功能,提高网站用户体验。同时,充分利用“贵池司法”微信公众号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传播的广度和深度。本年度,区司法局政府门户网站点击量达四万三千余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到四万三千人,发布信息六百六十余条,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区司法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配合全区季度考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确保整改见实效。同时,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本年度,区司法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尽管区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互动回应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回应公众关切、处理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存在不足;二是信息的质量仍有提升空间,部分信息排版设计不够整齐、语言表达不够精准等。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互动回应工作,建立完善的互动回应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同时加强对公众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和分析,为政策制定和改进提供参考依据;二是提高信息的质量,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格式规范、排版整齐,同时注重语言表达的精准性和易读性,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贵池区司法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