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与碧山路交叉口政法服务区,邮编:247000,电话:0566-2023978,传真:202397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务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贵池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池区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任务分工》等文件要求,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做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0年版)》的要求,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共设置“公共资源交易”等19项一级目录,向社会全面公开区司法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单位领导、权力清单、服务清单、办事指南、内设机构及其承办服务事项等。本年度印发的《贵池区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征求意见稿起草后,通过区政府政务信息网站公示和书面发函至相关部门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将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在网上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公布了贵池区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贵池区2009-2020年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等,并定期更新。发布了法律法规数据库在线查询链接,方便群众线上查询法律法规。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根据区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对本部门起草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以本机关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及时进行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原则。重点对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包括运用图表、负责人撰稿等解读形式。2020年全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20条,其中局主要负责同志文字解读1条,转载上级政策解读5条,转载图解、有关媒体图解14条。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导向,着力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配合区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搭建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18家区直行政执法部门进驻平台,向社会公示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名录、职责权限依据、行政执法流程、行政裁量基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事项。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平台面向自然人的办理事项共29项,面向法人的有21项,均可全程网办,全程网办率达100%
4.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区政务公开办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按时完成贵池区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公示和发布信息工作,全年共发布信息46条。
5、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反映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增加了权利配置和“基层两化目录”的建设,重点公开公共法律服务等内容。拓展信息深度,及时报告司法行政信息。2020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2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等信息5条,互动回应各类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并公布本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电话和受理邮箱,同时在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了网络申请渠道,公众可以通过当面申请、网络在线申请和信件提交申请等形式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听取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细化工作举措;二是修订完善贵池区司法局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信息报送任务,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机制,确保不发生差错。三是加强网络安全。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定期利用杀毒软件进行杀毒,消除网络安全风险,全年没有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我局按照要求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共设置公共资源交易等19个栏目,另外积极做好“基层两化目录”建设工作,按照要求编制并发布了贵池区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同时配合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搭建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治处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全年目标任务。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对本部门政务公开栏目进行重新调整,制定了贵池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上线运行。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做好第三方测评通报问题整改,反馈问题均按期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维护目录,做到不发生“空目录”、“死目录”和“无效目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七五”普法读本中,并印制读本5000册,免费发放。同时结合送法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31.3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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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涉及的部门多,部分单位报送备案不及时,导致清理备案结果不能及时公示。二是局机关没有专职从事政务公开人员,一定程度影响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严格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备案,同时常态化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目录以及本部门目录维护,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推动我区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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