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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1:07 来源: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顺达玫瑰园17号楼,电话及传真0566-2719018,邮编:247100)。

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清溪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通过规范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清溪街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0条。公开内容涉及政府文件、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应急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居民日常关注的各类热点、焦点问题,坚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街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均在法定期限内以申请人指定的方式予以答复办结,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信息公开,公开过程中严格保护辖区居民个人隐私。二是建立协调机制,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共同合作,及时解决问题,强化责任,形成推动合力,协同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化、准确化。三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两化目录,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定期维护平台信息发布、信息核查等日常网站维护工作。指导齐山社区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取阅、咨询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责任,执行先审后发程序,把好信息公开审核关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听取意见,及时整改。二是将单位管理、民主测评纳入社区综合目标考核,督促各社区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工作。三是针对上级反馈的季度测评、第三方测评等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顺利完成各季度政务公开第三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2024年我街道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布不及时。各业务部门主动报送公开信息不主动,提供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全面,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二是在某些重要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报送信息缺乏规范性,导致无法满足公众需求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把好监督关。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的说明,及时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政务公开专人要对要上报的政务信息加强管理,定期开展考核,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提高报送的质量和时效。二是转变思想,加大公开力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开公众关注度和需求度较高的重点工作领域。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每月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进行查漏补缺,形成自查报告,限期整改,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