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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14:40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秋浦西路18号,电话:0566-2023312,邮箱:531415183@qq.com,邮编:247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单位严格遵循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并按照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很好的完成了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具体有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6条,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33条,重大决策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11条,准确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实事求是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在关于搬迁项目政策解读暨安置结算中,围绕重点领域,现场进行适时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中心新收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不予公开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围绕重点信息内容,把控好公开方向,确保信息内容公开准确、无误,同时在法定范围内要审慎公开,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我单位成立了公开信息管理小组,建立了管理档案,起到随时调阅,及时修正的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栏目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分类分条。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情况进行公开,做到公开阳光,透明有度。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日常督查,进行定期检查和整改,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明确各职位责任划分,并纳入考核制度中,对未依法履行政务公开职能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

(一)存在问题

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存在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刻板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完善公开内容体系,全面梳理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各领域的公开内容和要求。加大征收安置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能够全面了解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同时,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