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结合2020 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房屋征收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秋浦西路18号,联系方式:0566—2022312,邮政编码:247000,邮箱:531415183@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贵池区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任务分工》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了《贵池区房屋征收中心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分工》,明确政务公开具体任务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贵池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根据贵池区编委《关于设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通知》(贵编〔2019〕25号)文件规定,围绕《贵池区房屋征收中心公共服务清单》,全面梳理本单位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向社会全面公开区房屋征收中心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单位领导、服务清单、办事指南、内设机构及其承办服务事项等。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公布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根据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通过网上公告、被征收地块现场张贴和向被征收人书面发放了《市石油公司原西门加油站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池州市滨江片区企事业搬迁安置补偿方案》、《老酒厂宿舍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将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在网上公开。
2、围绕“六稳”、“六保”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
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政策,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原则。重点突出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主要运用图表、负责人撰稿等解读形式。2020年,共发布上级政策解读1条,本级解读材料2条,负责人解读1条、图片解读1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 888次。
3.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根据区政务公开办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和编制屋征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依据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平台,在统一标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完成房屋征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设置,并按目录公开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54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3998次。
4.围绕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通过区长信箱、部门信箱等渠道及时受理咨询反映,2020年共按规受理答复区长信箱2件、部门信箱4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回应类信息1条,互动回应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区房屋征收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并以信息公开网为平台开通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征集相关科室意见,形成了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审核审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审查、发布协调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坚持“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多举措确保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参加权力配置专栏业务培训,及时按要求设置区房屋征收中心权力配置专栏,填写部门相关信息,服务清单地址、办事指南地址、政策文件地址、政策解读地址,部门介绍、单位领导、内设机构(二级机构)。根据《贵池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按规定开设了“国有土地房屋收与补偿目录”,分别设立了“法律政策”“征收”“管理”三个子目录,及时做好该栏目相关信息发布、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人事调整,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构建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年初,按责任科室分解任务,强化政务信息发布、表达和回应,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针对2020年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我单位及时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实施,确保整改到位。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学习会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最新要求,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2.65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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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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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2、互动不够及时;
3、少数栏目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1、强化责任落实,确实做到信息公开发布的规范化|规模化和常态化;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确实无内容可公开的栏目,及时做好说明工作;
3、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互动,及时做好回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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