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关于公开征求《贵池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0 14:29
来源: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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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池州市人社局 《关于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考核办法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池人社发〔2022〕19号)文件精神,要求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现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于2022年10月20日前书面反馈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佘青松,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37,电子邮箱:18200268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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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0日
贵池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考核办法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池州市政府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动员会议精神,为全面落实我区人均缴费水平和养老金待遇水平“双提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贵池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升参保质量为工作重心,以养老待遇发放为切入点,以提高缴费档次为宣传核心,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宣传,使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激活”群众多缴长缴的参保意愿,全面完成缴费、领待“双提升”目标任务,切实推进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2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为:主城区秋浦、池阳、清风、杏花村街道人均缴费水平达到1000元,其他镇、街道人均缴费水平达到500元,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二、目前现状
截至2022年8月,我区参续保缴费人数176330人,人均缴费水平334.99元,落后于市人均缴费水平346.89元,较省人均缴费水平528.53元差距更大;我区人均月养老金水平147.61元,与市人均月养老金水平147.2元基本持平,落后于省人均月养老金水平162.99元。两项指标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较大。
三、方法步骤
(一)加大宣传,优化服务。以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提升月”活动为契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入户宣传率 100%、资料入户率 100%、城乡居民知晓率 100%”为定量目标,促进广大城乡居民更准确、更全面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使“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观念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参续保积极性,合理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参保缴费。加强对基层城乡居保业务经办人员培训,确保基层经办人员先成为政策的明白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参保群众。
(二)精准分类、多措并举。一是引导新参保人员选择较高缴费档次进行参保,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重点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进行宣传,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参保质量。二是动员已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档次。动员已参保的选择缴费档次偏低的城乡居民提高缴费档次,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宣传动员,讲政策、算经济账,使城乡居保惠民政策不但家喻户晓,而且深入人心。三是鼓励有条件人群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动员经济条件好的党员、村干部等在群众中有影响力的重点人群带头提高缴费档次,进而带动广大群众,以点带面,盘活全局。
(三)定期通报,确保进度。建立工作周报机制,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对当前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定期对各镇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各村(社区)每周向所属镇街汇报工作推进情况,镇街每周通报各村(社区)进度排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为成员的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确保活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镇街、村(社区)要相应成立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任务,形成上下联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宣传效果。镇街、村(社区)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形成“政策天天讲、标语处处挂,资料户户有、干部村村走、政策人人懂”的浓厚氛围,确保人民群众有地点可咨询、有人可解答、有政策资料可查看,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尤其讲清楚“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道理,让广大城乡居民真正弄明白待遇计算领取、个人账户转移继承等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街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通过随机抽查、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建立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建立“人均缴费”工作目标奖惩考核制度,区政府将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内容,对完成任务较好的镇街,予以适当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镇街,将适时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贵池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贵池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贵池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亮 贵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时先唐 贵池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方昌平 贵池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 王灿辉 贵池区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纪 浩 贵池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赤 贵池区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好养 区税务局社保和非税股股长
潘嫦琳 区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佘青松 区城居保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王灿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佘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贵池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行政区划
|
2022年人均缴费水平
|
备注
|
人均缴费任务数(元)
|
当期人均缴费水平(元)
|
完成率
|
1
|
秋浦街道
|
1000
|
935.20
|
94%
|
|
2
|
清风街道
|
1000
|
898.13
|
90%
|
|
3
|
池阳街道
|
1000
|
859.03
|
86%
|
|
4
|
杏花村街道
|
1000
|
711.93
|
71%
|
|
5
|
市经开区
|
600
|
455.41
|
76%
|
|
6
|
清溪街道
|
500
|
392.12
|
78%
|
|
7
|
梅龙街道
|
500
|
358.74
|
72%
|
|
8
|
江口街道
|
500
|
346.28
|
69%
|
|
9
|
唐田镇
|
500
|
340.81
|
68%
|
|
10
|
梅村镇
|
500
|
327.26
|
65%
|
|
11
|
牛头山镇
|
500
|
323.17
|
65%
|
|
12
|
梅街镇
|
500
|
320.90
|
64%
|
|
13
|
马衙街道
|
500
|
320.88
|
64%
|
|
14
|
涓桥镇
|
500
|
317.79
|
64%
|
|
15
|
乌沙镇
|
500
|
315.23
|
63%
|
|
16
|
棠溪镇
|
500
|
313.22
|
63%
|
|
17
|
牌楼镇
|
500
|
311.74
|
62%
|
|
18
|
殷汇镇
|
500
|
311.41
|
62%
|
|
19
|
墩上街道
|
500
|
296.51
|
59%
|
|
20
|
里山街道
|
500
|
289.83
|
58%
|
|
21
|
秋江街道
|
500
|
285.44
|
57%
|
|
合计
|
|
334.99
|
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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