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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秋浦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秋浦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翠柏南路67号,电话:0566-3217200,邮编:247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安排,在政务公开网重点做好群众关切的内容专区,聚焦安全生产、民生福祉、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增强公开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其中,重点公开了民生保障、社会救助、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累计点击量达48945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群众公众关注度与参与度稳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实信息提供、内容审核、平台发布各环节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定期开展涉密涉隐信息、无效信息等清理工作,全年集中清理失效、内容表述不当的政府信息12条,确保了信息资源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巩固并拓展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建设成果,持续优化用户体验。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与内容建设,指导孝肃社区、月亮湖社区打造社区抖音号,探索运用图文、短视频等形式提升传播效果。今年月亮湖社区在抖音平台上的视频点赞播放量提升明显,传播效果显著。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定期开展工作调度与专项检查。本年度,组织街道相关部门到社区开展现场指导8次,开展业务培训3次,提升社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队伍能力。针对上级季度测评及第三方评估反馈的个别问题,均建立台账、按时整改。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宣讲方式单一,政民互动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丰富解读形式,除文字外,增加图片、图表、视频、动漫等可视化形式,特别是对民生政策,用案例和数据辅助解读,让公众更容易理解;二是完善意见反馈流程,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并定期公开反馈情况;三是创新宣讲方式,开展“政策宣讲面对面”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企业一线,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进行精准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