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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9:07 来源:贵池区民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贵池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民政核心业务精准公开。全年通过各类平台发布信息297条。其中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资金发放情况60条;高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12条;孤儿、残疾人等救助资金发放情况48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7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11件,并及时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优化调整。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定期排查+动态更新”清理机制,重点排查已过时效的政策文件、变更作废的办事指南、重复发布的冗余信息、数据失效的统计报表等四类内容,累计清理无效信息32条。对发现的网页显示不正确、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存在错敏字等问题,迅速进行整改,提升信息管理和保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栏目设置,提升服务功能,通过主动回应和政策解读板块,及时公开群众关切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力作用。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多停留在政策原文发布层面,对政策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实操案例等解读不够深入,部分民生服务类信息缺乏量化数据支撑,难以满足群众精准知晓需求。(二)专业能力有待强化对政务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理解不透彻,信息筛选、审核、解读的专业能力不足,导致部分公开信息存在表述不够规范、逻辑不够清晰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深化公开内容提质。正在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清单》,明确低保、养老、社会组织等各类公开要点,要求今后公开的信息尽量提供相关数据作为支撑。)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已积极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与业务培训,并及时将政务公开要求传达至相应科室,政务公开前由相关领导把关,及时对不规范、逻辑不清晰的信息进行修改,提升政务公开精准性。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持续聚焦问题整改,进一步优化公开清单,创新图解、视频等解读方式,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高质量公开助推民政服务提质增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