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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投资促进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1:16 来源:贵池区投资促进中心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投资促进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池区政务新区区投资促进中心,电话:0566-3380163,邮箱:gcqzsj@163.com;邮编:247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投资促进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服务质效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务实高效。

(一)主动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合规。2025年,通过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招商信息、项目签约动态等各类信息213条,其中工作动态190条、政策文件及解读4条、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4条、其他公开信息15条,主动公开覆盖面和时效性显著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明确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审核流程,实现公开信息“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归档”闭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核心公开平台,优化专栏设置,细化部门文件、计划部署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子栏目,提升信息检索便捷性。定期开展平台信息维护更新,及时清理失效信息,确保公开平台高效运转。

(五)监督保障。构建“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统筹推进、专职人员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协同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开展工作自查。本年度中心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与广度存在短板。公开信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性解读为主,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栏目运维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栏目仍存在暗链、无效链接等问题,栏目内信息还存在表述不准确、排版格式不规范等情况,影响公众查阅体验和政务信息的权威性。

改进措施:一是补齐公开内容短板,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对照政务公开目录及区投资促进中心核心业务,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明确公开条目、时限与责任主体,消除信息公开盲区;构建“文字+图解+问答”多元化解读体系,确保解读内容精准、易懂、实用。二是强化栏目运维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开展栏目运维专项排查整改,全面清理暗链、无效链接,修复页面跳转故障,确保栏目功能稳定运行;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初审、复审、终审责任分工,杜绝表述错误;统一字体、字号、行距及内容分区标准,提升页面排版规范性;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溯源分析成因,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