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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00:00 来源:贵池区投资促进中心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投资促进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新区,邮编:247000,电话:0566-202393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投资促进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举措、严格工作标准、压实工作责任,规范主动公开标准,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投资促进中心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领导简介、领导活动、机构职能、内设部门、人事任免、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信息、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录取信息、业务文件、政策解读、政策法规、部门文件、年度计划、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招标政策文件、招标采购公示、中标及实施情况、新闻计划安排、发布会实录、主题活动、监督保障、工作动态、重要会议、统计信息、新闻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目录、最新动态、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工作规划、执行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38项二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20余条。

.《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12条,其中领导简介4条、领导活动5条、机构职能1条、内设部门2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单位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主要是2019年度工作总结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

.《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主要发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全年发布招商引资统计信息1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4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区投资促进中心办公地点在贵池区政务新区,受理公众可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政府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梳理调整了公开目录,丰富了公开内容,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利用“贵池区招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全区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和重要信息,区内外企业和个人均可通过公众号平台“营商环境”版块来咨询和反映相关事项。

(五)监督保障。是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过程管控和监督,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人员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我中心除在政务信息公开网页上进行信息公开外,还在微信公众号上更新发布重要活动和政策信息。积极组织开展新修订《条例》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