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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棠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5:36 来源:贵池区棠溪镇人民政府 字体:[ ]

贵池区棠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棠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池区棠溪镇双合村政府大院,邮编:247100,电话:0566-4636001,邮箱:tangxixc@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镇2025年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更新基层两化目录信息,累计通过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44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共发布5条,以便让公众更加了解2025年各季度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加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公开,聚焦经济发展,及时公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其中,财政专项资金共发布49条。

深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紧扣民生领域,深化惠农、教育、就业、卫生健康、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做好个人隐私保护,其中社会救助栏目共发布47条。

增强回应关切实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民声呼应”提质增效,发布民生、教育、文化旅游、应急安全、健康科普等方面共计17条。

(二)依申请公开。

积极履行公开信息的义务,以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动态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5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制度化和规范化为目标,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的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落实“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职能部门执行”的闭环责任体系,优化信息发布、更新与清理流程。通过常态化、精细化的管理,持续建设透明、高效的基层政务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单位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除主要线上平台外,同步依托实体公开栏及其他实际运行的各类渠道作为有效辅助。目前,镇人民政府及所辖各村(居)委会已全面落实实体公开栏建设,并按规定及时公开村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建立涵盖公开属性判定、内容规范审查、风险审核评估的多环节审核链条,实现从信息产生到公开发布的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明确审查标准和审批权限。

2025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比较少,内容比较单一,大多以文字为主,图片、视频形式不足;

二是宣传引导工作仍显不足,部分群众对政务公开形式和功能尚未熟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培训,确保专人专职负责,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的公开队伍。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紧密结合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公开方式和流程宣传。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定岗定责、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同时,着力解决信息难以“被看见”等问题,在实体公开栏目及时张贴网站信息查询方式和重要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