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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发改委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5:49 来源: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池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贵池区康庄大道与凤栖路交叉口,电话:0566-5200908,邮箱:823184927@qq.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委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90条,其中,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类条,公共资源交易类38条,行政权力运行类51条,监督保障类5条等。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公开了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石铺村栗树小区充电站项目和五洋智能查村小区充电站建设项目。

(二)依申请公开。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工作。2024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加大涉及个人隐私政务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二是严把信息质量关。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处理流程,严格落实审核,再及时进行网上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完善目录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加快信息更新速度,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全面落实省、市发改部门、区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清理失效无关、不规范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领导、科学部署。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工作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和督促。二是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考核体系的要求,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科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三是问题销号、立行立改。对检查反馈问题认真对标对表,逐一整改。做到常态化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2024年,我委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超前谋划不够、内容挖掘不深、调查研究不到位等问题,个别科室和二级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数量偏少、质量不高、报送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努力使政府信息工作更加符合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二是认真研究学习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要求,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