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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发改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00:00 来源: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池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s://www.ahg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新区西楼9308室,电话:0566-5200908,邮箱:823184927@qq.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我委设置了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机构设置、政策解读等目录31项、子目录99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我委严格审签程序,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7条,其中重大项目建设信息62条,重大决策类信息11条,更新部门动态信息156条。同时积极推行预决算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执行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主动及时、准确在门户网站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委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我委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发布信息,必须经由发布者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在经委办公室进行复核,确保了不发生错漏字、泄密等现象。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优化信息分类,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根据区公开办要求,完成网站基础信息目录调整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市民知晓率,促进政务公开与发改各项工作的融合发展,让政务公开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二是及时高效完成信息迁移、栏目维护、内容更新等工作,认真按要求更新完善重点领域公开、监督保障、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信息,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我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导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2021年,我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于会议室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把领会精神深入推进到平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委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安排专人及时按要求发布信息。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平台,保证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同时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