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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14:53 来源:贵池区科学技术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科技局,联系方式:0566—2022565,邮箱:gckj2013@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要求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充分利用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局职能、部门领导信息、财务收支情况、工作动态等内容,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继续严把政策性文件公开关,做到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生效日期等信息齐全,并按要求提供文本下载功能,现行有效文件均按要求予以公开。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05条,人事信息4条,政策法规12条,政策解读1条,规划计划1条,行政权力运行8条,招标采购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1条,科技管理和项目6条,财政资金4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加大涉及个人隐私政务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二是严把信息质量关。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处理流程,严格落实审核,再及时进行网上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负责政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根据最新权责清单不断优化、规范栏目设置,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领导、科学部署。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工作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和督促。二是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考核体系的要求,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科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三是问题销号、立行立改。对检查反馈问题认真对标对表,逐一整改。做到常态化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多样。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业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三是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