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池州高新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10:24 来源: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高新区管委会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通港路89号,电话:0566-2419865,邮箱:ahczgxq@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池州高新区紧紧围绕园区经济发展和群众关切,对照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紧抓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内容,截至目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56436次。

        (二)依申请公开。池州高新区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电话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园区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做好内容审核把关,发布前落实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二是结合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管理,不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开展自查,整改网站重要表述错误、错断链,外链,错敏词和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对安徽池州高新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的管理,通过政府网站各个栏目及时发布机构信息、法规文件、规划总结、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通知公告等各项工作信息,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管委会工作,让企业第一时间悉知相关政策福利。二是根据工作变化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文件通知以及最新的惠企服务政策,保障信息真实性和群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一是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池州高新区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每项工作细化到具体局室,综合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全年未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2024年园区在区政务公开工作中考核合格,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不及时,部分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专业性不强;二是公开质量不高,目前公开成效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园区工作重点,结合公众关注的焦点,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并保证其准确性和实效性,维护好栏目信息发布,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每月对照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及时全面排查政务公开情况,及时提醒相关局室提供有关材料,查缺补漏、举一反三,保障政务公开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