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通港大道89号,邮编:247000,电话:0566-241986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池州池州高新区管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园区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重大决策预公开、回应关切、本级政策解读、上级政策解读、应急管理、网上政务服务、监督保障、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执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特色栏目、重点领域、民生公益、依申请公开”等23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2项三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0余条。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8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领导简介3条、内设部门简介1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园区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其中专项工作规划1条、年度工作计划2条、年度工作总结2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辖区企业月度进出口目标完成情况信息12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8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了《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表》等信息1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社会保障、促进就业领域情况公开情况。
加强就业信息公开,公开企业简介、企业人事部门联系方式、等便民信息45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加大安全生产应急公开力度,公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领域应急预案信息1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类信息14条,其中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12条。
9.《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池州高新区分别在办公地点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9年,我园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党政办负责日常事务、各局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园区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印发了《安徽池州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例。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相关公开栏目。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的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38 | 2264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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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够,覆盖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还需进一步细化。二是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三是工作监督考核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上传更新时间还需进一步加快。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继续提高有关信息报送员的写作能力,确保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三是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迅速及时将相关信息对外公开。提高民众对我园区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同时还要注意相关文件的涉密性,把握好公开与涉密之间的尺度。四是强化监督约束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主动公开制度》、《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园区政务公开工作体系,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