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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10 来源: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池区通港路77号区文化和旅游局,电话:0566-2022322,邮箱:1207845467@qq.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本年度主动公开共发布信息457条。其中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31条,广播电视方面13条,对群众关心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共发布信息90条。对公共场馆的免费开放时间、公共文化场馆名录、下基层演出活动、组织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布,同时主页及时预热推送贵池区各地特色群众文化活动,争取月月有更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旅游领域共发布信息34条,涉及A级景区的基本情况更新,节假日优惠信息,节假日出游提醒,投诉举报电话等方面。

)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

1)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我局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政策文件,并对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进行及时更新。

        (2我局召开政务公开专题部署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信息实行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重校稿,不定期自查,严格把控信息发布质量及安全。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实效性。我局对部门网站页面布局进行了调整,形成一体化政务信息平台,在保留原有通用目录的基础上,完善旅游和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领域信息目录的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强化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维护,“贵池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479条。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召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压实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及时对照整改;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积极应对国办、省、市、区考核,整体考核情况良好,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状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然做了一些基础性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但也存在诸多不足,如政策文件解读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改进,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多为文字解读。文化旅游活动信息的公开不够全面,其广度和渠道都有待扩大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丰富政策文件解读的形式,向兄弟省市“取经”,探索多样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充分利用“双微一抖”政务新媒体优势,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