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梅街镇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邮编:247000,电话:0566-4511200,传真:0566-4511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梅街镇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并按要求公开。根据本单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人员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根据不同工作不同情况,按月或季度公开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及时公开本镇事关发展大局和民计民生的重要文件,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一是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帮助贫困群众外出就业314人,利用护林员、道路清扫等安排贫困群众就业394人。发放贫困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9.12万元、救灾补助4.2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39.96万元。公开就业相关业信息19条。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通过图片等形式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公开图片政策解读信息5条。召开招商引资推介会3场,解读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等文件10余份。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二是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三是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召开招商政策推荐会3场,印制招商政策宣传册500份,宣传招商引资政策,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二是加强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及时公开公共卫生及防汛抗洪等应急预案,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果。
5、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围绕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加大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成果、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政策举措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围绕继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河(湖)长制落实等相关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梅街镇在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镇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梅街镇人民政府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共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测评整改3次。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目录。根据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最新规范要求,及时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公共资源交易”等一级目录20项,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是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建立健全热线工作制度,规范热线服务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热线平台建设,丰富知识库内容,拓展数据支撑能力。加大热线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注重结果运用,提升热线服务水平。全年共办理市长热线161个、区长信箱1件、市长信箱3件。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例。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全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21 | 42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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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及时性有待提升,尤其是针对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性审批事项,公开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的工作量仍集中在办公室,未能形成部门联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务公开过程的规范性、时效性,明确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监督整改。定期召开政务公开调度会,结合第三方监测机构反馈报告,督促责任部门查漏补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